判了个无期。
林浩真的死了,连一个完整的尸体都没有。
被放干了血,长期在阳光底下暴晒,早就成人干了。
警方问我要怎么处理他的尸体。
“和我没关系呀,你们看着处理吧。”
这个儿子我自然不可能认,只要我不做亲子鉴定,谁能说他是我的儿子?
等一切事情处理完,我睡了一觉。
感觉做了一场好长的梦。
梦到了那段让我生不如死的过往。
那年我二十二岁,刚大学毕业心中满怀着对未来的向往和期许。
我喜欢画画,喜欢写生。
这么多年没少走遍五湖四海。
和同学约好了,我们一起去完成一场毕业旅行。
在网上找的攻略,听说有一处山庄里有绚丽的玫瑰花海。
出发前我和爸妈再三保证会保护好自己的安全,一路上也和爸妈时刻保持着联系。
可我们忽略了人心的险恶,太过耀眼是会被人惦记上的。
到了山庄还一切如常,那里的人也很好,向我们推荐了不少附近的景点。
可突然的暴雨将我和同学在大山里冲散。
我找不到回去的路,遇到了大娘。
她说能带我出去。
可谁知道,走出去后我就被迷晕。
再睁眼就到了千里之外的大山。
林茂生说他花了五千买了我,以后我就是他的女儿。
受过高等教育的我竟然妄想感化他,告诉他买卖人口的犯法的。
那是我挨的第一顿打。
“臭婆娘,别以为自己肚子里有几个墨水就能教育老子。”
“老子花了钱买你,你就是我的人,还犯法,天王老子来了都救不了你!”
“这辈子你以为你还有机会逃出去吗。”
“你若是乖乖的给老子传宗接代,我还能给你口饭吃!”
过往就如走马灯一样展现在我面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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