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15年一边工作一边赡养她,没有结婚,没有生小孩,浪费了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。
不是我天生感情冷淡,不喜欢男人。
而是因为我担心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后,会因为各种不得已的因素而委屈、忽视了她。
可是这些事情在姑姑眼中,好像根本不值一提。
我这么做是应该的,不这么做就要受到谴责。
反观表妹这个亲生女儿,在她截肢的那一年远赴国外做交换生,然后在那边一待就是15年,从来没有照顾过她一天。
现在回国给她下个跪,磕几个头,再流几滴眼泪,她就心软了,觉得还是亲闺女好。
如果不是在家里收拾的时候看到修改的遗嘱。
我估计还会像以前一样天真,觉得姑姑会说到做到,把房子当做遗产留给我。
更让我没有想到的是,当我拿着遗嘱去医院质询我姑姑做的决定时,她却倒打一耙,让我滚。
甚至还掏出一张有5万块钱的银行卡,狠狠的砸在我的脸上。
15年的青春,换来一张5万块钱的银行卡。
平均三年1万块钱,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什么拾荒老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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