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原是一名乞丐,十岁进刺史府。
我十六岁那年,被选入宫。
一个不得宠的秀女,我却被皇后封为才人。
叶赢也进了宫,当了太监。
我怒骂他,“你从小到大,惯是会伺候人,都伺候到宫里了,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太监,就琉璃都能打你个半死。”
那人一顿嬉皮笑脸,“我发誓,我是来保护你。日后,你要是升了贵妃或做了皇后,可不要忘了我的好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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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出生在北狄和国朝边界的一个边境小城,因常年战乱不息,三岁丧父,六岁丧母,自小流浪在城郊的边缘,与乞丐为武,与野狗争食,吃的是残羹冷炙,看的是战乱烟火。
为了保护自己,我穿男孩的衣服,把自己的小脸抹黑。
有个小乞丐来抢我的食物。他瘦瘦黑黑,约莫比我大两岁,脸上脏兮兮的,只是一双眼睛贼亮。
他力气比我大,我抢不过他,眼睁睁看他囫囵吞枣,把我的那微末的口粮一吞而下。
我用最难听的话攻击他,把他的祖宗十八代问候遍,怒骂他是“黑狗”。
我骂得越凶,他抢得越狠。
我经常饿肚子,有时候饿得两眼发直,他突然又给了我一小块饼子,“被饿死是最丢人的!”
黑狗学偷富人的钱,差点被打死,躺在草堆里半个月不能出来觅食。
我跑到他面前炫耀自己跟野狗大战抢到的食物。
他的目光一点点黯淡,突然两眼一闭,一动不动,我心慌了,赶紧去找了点水给他灌下,分了他一些碎饼屑,他才又活了过来。
我检查了他的外伤,伤得最重的是左手,被打得皮开肉绽,我给他清理伤口,然后包扎。
他受伤的日子格外安静,我的话也多起来。
“没本事,就不要去偷。”
“有那本事,你不如把大家的口粮都弄回来。”
话虽然狠了些,不过是让他看清现实。每天一点点水,一点点碎饼屑,